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青食药监食〔2011〕29号)
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教体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餐饮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鲁食药监餐[2010]88号)和青岛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我市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市民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监管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建设行政主管、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预防夏季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餐饮消费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网格化监管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监管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建设行政主管、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1、突出重点区域:以学校(托幼单位)食堂、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严格查处违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严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2、突出重点品种:以餐饮服务单位粮油、肉类蔬菜、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整治品种,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劣质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控制夏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3、突出重点环节: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追踪溯源制度为重点整治环节,全面落实"五专两公开"制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行为,严格采购管理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坚决防控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