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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负责本行业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提出水产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管理本局各项资金,编制本局年度行政经费和本级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研究提出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研究提出本行业加工发展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培育水产畜牧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和本行业产业化经营;研究制定水产畜牧业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市场体系、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行业渔牧产品销售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指导本行业加工企业、行业协会、渔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本行业有关统计工作,监测分析水产畜牧业经济运行并提出对策,定期整理印发有关统计数据资料。
  (三)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科。
  负责督促检查本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渔业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组织或承办渔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渔业法制宣传教育和法规咨询及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承担渔业行政复议和重大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捕捞许可证和水产种苗生产制度;负责专项捕捞许可证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的审核;负责新建、更新、改造、购置、进口从事渔业生产作业的渔船审核;负责本辖区水产苗种、人工繁殖生产、水产苗种选育生产许可证审核;负责渔业、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等有关证件的核准;负责渔业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审核;负责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渔业纠纷,承办处理本行政区域发生的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国家海洋和淡水管辖水域的渔业权益的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局属渔业执法单位业务工作;指导渔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渔政、渔监和船检干部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渔业生产管理科。
  负责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拟订渔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教兴渔战略,参与实施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办本行业渔业重大科研项目;负责渔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水生动物病害防治体系建设;负责水产养殖原良种体系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渔业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监管;研究提出本行业渔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负责渔业广西名牌产品、优质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的推荐;负责远洋渔业项目组织管理;协助渔民转产转业和南沙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渔业社团专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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