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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航运行政执法工作。
  (九)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等工作;拟订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二)综合运输科。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监督实施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航道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等客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究工作,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灾害预防及公路、水路工程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和地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四)规划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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