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我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计划;负责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核和后评价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并承担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执行行业利用外资管理有关规定;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依法审查、审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许可和备案;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审查,组织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参与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拟订公路、水路行业财务、会计、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收费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的组织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参与拟订行业有关运价及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部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计生和妇女工作。
(七)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负责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人员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后勤编制3名。核定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正科长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北海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与规划;负责本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本市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