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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财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应急管理、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落实委主任办公会和党委会决议。
  (二)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
  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预决算;负责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市直属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调控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三)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产权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承担市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以及国有资产(含股权)处置的审核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划转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批准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草拟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企业改革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完善国有资本进退、流动机制;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编制并组织实施所监管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并组织协调,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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