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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均等化、便利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为目标,全面构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大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建设“发展更有品质、文化更具品味、城市更富魅力”的文明大连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强化政府主导职能,努力形成“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
  2. 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移,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弱势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3. 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文化发展,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 重在普及,着眼提高。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加快文化普及,创作文化精品,促进公共文化工作的提高与创新。
  三、创建目标
  进一步健全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影剧院等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金、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主要指标如下:
  (一)设施网络
  1. 市级和区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
  2. 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达到1.15册,人均年增新书达到0.08册,人均到馆次数达到0.8次,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达到1次以上。
  3. 100%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
  4. 100%行政村(社区)建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
  5. 100%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服务供给
  1.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
  2. 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3. 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4. 市级和区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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