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验室检查:非糖尿病肾病eGFR小于10ml/(min?1.73m2),糖尿病肾病eGFR小于15ml/(min?1.73m2)。
3.已有血液透析通路或腹膜透析通路:自体动静脉内瘘、移植人造血管、半永久性深静脉置管,或者腹膜透析导管。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行常规血液透析治疗(ICD-9-CM-3:39.95)或行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终末期肾病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2-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
(2)肝肾功能、碱性磷酸酶、电解质、酸碱平衡、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血清铁、铁蛋白、总铁结合力、转铁蛋白、iPTH;
(3)胸片、心电图、泌尿系统超声波检查、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动静脉内瘘或人造血管的血管彩超检查,或腹透液常规、腹透液细菌培养+药敏实验。
(七)开始血液透析日为入院第3-5天(视病情决定,若有急诊透析指征,应及时透析)。
1.一般首次血液透析时间不超过2-3小时,以后根据病情逐渐延长每次透析时间,直至达到设定的要求(每周2次透析者5.0-5.5小时/次,每周3次透析者4.0-4.5小时/次;每周总治疗时间不低于10小时)。
2.选择合适的透析器,一般首次透析选用膜面积较小的透析器。
3.首次透析时血流速度宜适当减慢,可设定为150-200ml/min,以后可以根据病情进行个体化调整。
(八) 开始腹膜透析日为入院第1-3天(视病情决定)。
1. 每天透析4-5次,一般每次用2升透析液,白天留腹时间4小时,晚上8-12小时。
2.根据病情,为了达到充分透析的目标值,每个腹透周期的留腹透析液量可以增至2.5-3升,每天交换透析液4次。对于部分有残余肾功能的患者,也可以每天只交换透析液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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