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国家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总规划为目标,充分运用本市多年来防震减灾的成果,注重实际、着眼长远,分段实施、逐步推进。防止因规划脱离现实而无法实施或造成浪费。
3.努力满足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新要求、高期望,加强基础工作,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为社会提供可靠、有效的服务产品。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本市基本建成全方位的地震监测网络,本市区域的地震监测能力优于1.0级,增设和调整地震前兆观测的手段和站点,新增强震观测点100个,满足1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的技术要求。城乡建筑工程抗震能力明显增强,新建、改扩建(构)筑物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完成部分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其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农村民居和公共设施的抗震能力。逐步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和社区居民教育,完成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的中小学、居民防震减灾知识读本的编印和发放。地震应急救援队的软硬件设备争取达到国际大城市先进水平,建成20个Ⅰ类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造成7度影响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受灾市民能在24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市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避险能力明显增强。为使上海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到202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打好坚实基础。
三、“十二五”期间上海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一)社会管理方面
1.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法律责任,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2.进一步健全市、区(县)两级防震减灾规划机制。发挥规划引领约束作用,从全市战略高度,统筹各项资源,明确本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管,适时推行规划届中评估。将落实防震减灾规划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制考核范围。
3.加强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完善抗震设防管理的行政监管机制,建立有效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推进抗震设防要求与行业抗震设计规范的技术衔接,修订抗震设计规范和分类设防标准,完善工程建设抗震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确保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