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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

  为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考评内容

  (一)动态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报送本地、本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重要进展、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动态信息要一事一报,及时、真实、准确。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被采用1条计3分。

  (二)专题、专栏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以及公众关注的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热点政务专题的研究拟定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或共建专题栏目。市政府门户网站约稿的专题信息,采用1条计10分;在共建专题栏目内发布信息的,1条计5分。

  (三)政策解读: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实施情况,主动报送权威性解读稿件,认真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约稿任务。政策解读被采用的1篇计20分。

  (四)网上办事: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办事指南达50%的,每增加一项计5分;提供在线办理达40%的,每增加一项计20分。

  (五)在线访谈:市政府各部门和市有关单位负责人每年要围绕中心工作和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一次在线访谈,由市信息化办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访谈计划统筹安排。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一次在线访谈计80分,在本地、本部门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并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的一次计40分。

  (六)在线调查: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确定调查选题,拟定调查内容,分析调查结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一次在线调查活动计40分。

  (七)其他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和市政府各部门能够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落实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保持工作联系的,每年计50分。建立健全信息采编、审核把关、报送等项工作制度,没有发生泄密和信息失实事件的,每年计50分。

  三、考评办法

  (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采用计分的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定期通报。

  (二)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年度累计得分将作为各县(市、区)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综合考评项目之一。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和市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及社会公众关联程度,按信息量大小分两类进行考评。

  (四)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将对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试行。

  (二)本办法由邯郸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3:
  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系表

单位名称

主管领导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主管处室名称

工作人员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登录用户名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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