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在欧亚卖场、民丰街、长沈路设立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382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设立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请示》(吉光银请〔2011〕4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开运街5178号、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民丰街188号、长春市一汽产业开发区长沈路580号设立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可进行筹备,并应在3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自助银行开业前,你行需请有关部门对该网点的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并向我局提交公安、消防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我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择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