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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筹建人民大街支行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筹建人民大街支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364号)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筹建人民大街支行的请示》(吉光银请〔2011〕4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该机构进行筹建,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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