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央商务区(CBD)的空间布局
要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抓住现代新昆明建设、市级行政中心搬迁及城中村改造的有利条件,以主城区、呈贡新区的中央商务区建设为基础,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为主要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省内大型企业总部,特别是南亚、东南亚的企业,在中央商务区内设立区域总部或管理总部,吸引各类商务商贸企业集聚发展。着力推进“一主三次”CBD区域建设,即主城主中心区(CBD),南市副中心区(次CBD)、北市副中心区(次CBD)、西市副中心区(次CBD),打造出相互交融、构成多元、特色鲜明、文化浓厚、品质一流的CBD硬件基础和基本格局。
--主城主中心区(CBD):北至人民路以北200米、南至金碧路以南200米,东至白塔路以东200米,西至祥云街片区。这一区域是我市的都市经济发展核心,主要发展总部(楼宇)经济、高端商贸、金融保险业、中介服务业,构建都市经济新体系,完善现代服务业功能,提升都市经济运行质量,拓展发展空间,提炼竞争要素,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建设成为昆明城市中央商务核心区。
--南市副中心区(次CBD):巫家坝机场片区。着重打造集高端商务办公、大中型特色餐饮、家电连锁中心、康体娱乐中心、特色品质餐饮街、生鲜超市为一体的片区大型生活配套商业中心。
--北市副中心区(次CBD):金星立交桥以北,至霖雨路的北京路两侧区域。主要发展高端商务楼宇、高档住宅、特色餐饮、评估评价、信息咨询等核心产业,配套建设教育、文化、医疗等设施。
--西市副中心区(次CBD):人民西路以南,海源路的改造片区。主要集聚金融商贸、商务服务、旅游休闲与技术服务等核心产业,配套建设商务办公、酒店、公寓、会展、文化娱乐等设施,使其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的“新高地”。
在发展步骤上,总体规划按照“分步实施,分块建设,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按近期、中期、长期三步进行实施,采取成熟一块开发一块的办法,全面推进中央商务区的开发建设。主城区中央商务区的整体框架,应延续我市的历史文脉和城市肌理,形成方格状基本路网结构:突出以现代商务办公为主的功能,将主要商务办公设施集中布置在东风广场-原市政府片区,北京路沿线、白塔路、东风东路、人民东路等路段作为重要补充;重视文化功能,强调周边的文化设施与商务设施有机融合;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强调中央商务区内应有大面积的公共绿地,建设好主城区的中央公园,并通过绿化带的连接,形成完整的绿化体系;塑造完美的城市形象,高层建筑相对集中,形成重点突出、错落有致的空间形态;强调公交设施的建设,创建便捷的交通环境;建设完善的信息网络设施,构筑统一开放的信息网络平台,为中央商务区信息化建设提供便利的条件和有力的保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实施发展规划
构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场贸易、发改、工商、国土、住建、财政、税务、交通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昆明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协调机制。主要任务为:(1)协调解决商贸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城市道路建设规划、旅游规划和古城保护规划等的相互关系,使各个规划能够相互衔接,有机结合,保证商贸业发展规划的实施;(2)根据商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区域设计、项目安排、业态结构、人才培养、资金筹措等方面的专项规划;(3)研究制定商贸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统筹解决商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商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4)收集分析商贸业发展的信息,加强对商贸业发展的监测和考核工作;(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形成覆盖我市商贸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网。
二、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对商贸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对公益性和公益性兼经营性的项目,如菜市场改造、社区商业建设、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等,运用贴息、奖补和产业基金投入等市场化手段,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三、推进大型商业网点管理的制度创新
(一)实行商业网点建设的“听证制度”。要根据昆明市建设重点和市区网点规划要求,滚动提出商业网点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定期发布建设指南,引导社会投资。建立听证制度,在商业网点规划实施的区域范围内,新建营业面积超过5000m2的商业设施,应由市场贸易组织,规划、工商、交通、国土等部门以及有关专家、行业协会、市民代表参加,根据当地的人口密度、现有商业网点数量、服务范围和对本行业的影响、交通环境和就业机会等因素进行论证。
(二)实现商业网点用房产权的差异化管理。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属国有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由市、区商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建设的,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共同投资建设的,产权按投资比例共有;商业企业自筹资金对原使用的公房投资扩建的,新增加面积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双方协议处理。由市、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商业网点用房工程竣工,由同级商业管理部门参与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由市、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商业网点用房交付使用后,配套商业网点的产权所有者应与市、区商业管理部门签订经营责任书,确保配套商业网点的使用面积和功能不变;如需改变的,应送同级商业管理部门审核后,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租赁经营的商业网点,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不断拓展流通新载体
(一)积极引进和组织各类商品洽谈会、展销会、交易会,吸引客商,引导消费;利用节庆活动活跃假日经济;鼓励商贸企业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国际国内展销会,对其展位费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支持。
(二)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效益为目标的思路,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资源整合形式,组建若干个内外贸结合的大中型连锁企业集团,形成优势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形成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有助于整合产业链的社会化商贸系统,促进商贸活动的专业化。
(三)培育商贸龙头企业,增强企业集聚能力,发挥龙头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在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的同时,重点培育我市的本土中小型连锁集团、特色餐饮企业、流通企业,每年通过对上年度实际上缴税收、销售额等指标进行重点商贸企业认定,予以发文公布进行表彰,并列入市领导联系的重点企业名录。
五、加快建立行业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