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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吉林银行股份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吉林银行股份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413号)


吉林银行:

  你行《关于审查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吉银发〔2010〕26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沈阳新思科自动化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12,192,838.54股,受让后持有你行股份12,192,838.54股,占你行总股本的0.17%。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完成上述股份转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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