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显义(桂林市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杰(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龚家荣(桂林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成 员:谢 坚(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支队长)
曾绪华(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副支队长)
刘士雄(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何元建(桂林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有关案件线索,协调指导各地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办公室设在桂林市烟草专卖局,主任分别由何元建、刘士雄、曾绪华兼任,办公室人员由任建辉、蒋成绪、李启智、张俊、蒋青兴、黄沾富、王岩组成。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名烟名酒店和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名优土特产店等特殊经营场所以及乡镇以上副食品批发“大户”,销售假冒商标卷烟、非渠道购进卷烟、走私烟行为;
(二)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
(三)查处通过货运站、物流中心非法运输、经营卷烟的行为;
(四)有违法记录或有违法嫌疑的。
五、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烟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在各自法定职责内通力合作,共同打击。烟草部门提供经费保障。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15日-12月24日)
1.各县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卷烟市场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2.各县(城区)烟草部门根据前期对卷烟市场的调查摸底情况,确定专项行动突出检查重点打击对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3.各县(城区)制定印发整治宣传提纲,待突击检查行动结束后,即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组织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2月25日-2010年3月31)。
1.组织突击检查行动。2009年月12月25日-27日,工商、公安、烟草部门组织人员,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行动,对辖区内名烟名酒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特殊经营场所以及乡镇以上副食品批发“大户”进行一次突击检查,集中打击名烟名酒店及特殊经营场所以及乡镇以上副食品批发“大户”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力求达到打击一批,取缔一批,震慑一批的社会效果。
2.集中清理整治。2009年12月28日-2010年3月31日,各县(区)工商、公安、烟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分结合,对辖区内的涉烟违法行为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