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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桂林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显义(桂林市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杰(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龚家荣(桂林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成 员:谢 坚(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支队长)
  曾绪华(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副支队长)
  刘士雄(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何元建(桂林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有关案件线索,协调指导各地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办公室设在桂林市烟草专卖局,主任分别由何元建、刘士雄、曾绪华兼任,办公室人员由任建辉、蒋成绪、李启智、张俊、蒋青兴、黄沾富、王岩组成。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名烟名酒店和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名优土特产店等特殊经营场所以及乡镇以上副食品批发“大户”,销售假冒商标卷烟、非渠道购进卷烟、走私烟行为;
  (二)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
  (三)查处通过货运站、物流中心非法运输、经营卷烟的行为;
  (四)有违法记录或有违法嫌疑的。
  五、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烟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在各自法定职责内通力合作,共同打击。烟草部门提供经费保障。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15日-12月24日)
  1.各县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卷烟市场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2.各县(城区)烟草部门根据前期对卷烟市场的调查摸底情况,确定专项行动突出检查重点打击对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3.各县(城区)制定印发整治宣传提纲,待突击检查行动结束后,即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组织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2月25日-2010年3月31)。
  1.组织突击检查行动。2009年月12月25日-27日,工商、公安、烟草部门组织人员,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行动,对辖区内名烟名酒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特殊经营场所以及乡镇以上副食品批发“大户”进行一次突击检查,集中打击名烟名酒店及特殊经营场所以及乡镇以上副食品批发“大户”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力求达到打击一批,取缔一批,震慑一批的社会效果。
  2.集中清理整治。2009年12月28日-2010年3月31日,各县(区)工商、公安、烟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分结合,对辖区内的涉烟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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