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发〔2011〕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市林业局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
(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鲁政发〔2011〕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

  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并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镇、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事业活动,支持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交通运输、旅游部门要对在林区从事客(货)运的业主、司乘人员、导游和旅(游)客,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禁止在林区随意丢弃火种;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安排森林防火安全课程,普及安全防火、避火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知识覆盖面;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在进入林区的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警示标志或刷写、悬挂标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镇(街道)驻地都要设置5块以上大型固定防火宣传标牌,各森林防火重点村(居)都要粉刷10幅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森林公园和以森林资源景观为主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上要加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主要游览道路每公里要设置1块宣传牌或粉刷1幅防火宣传标语。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在黄金时段不间断地对森林防火通告、《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气象部门要适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和橙色、红色火险警报。

  二、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