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强化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营林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健全稳定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确保精干高效,实现森林防火指挥的常态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能和责任区,积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快速出击、重兵投入。防火期内,各级政府都要发布禁火令,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即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
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依法查办。要把林区内军事设施和其他重要目标防火纳入森林防火整体规划,加强与当地驻军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部队支持,共同落实防火责任。
三、不断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
对林区散坟外迁和集中管理是控制火源的根本性措施。各级政府要责成民政部门对散坟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增强防火管理和火灾监控能力。要指导各镇(街道)、村(居)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3年内原有散坟全部迁移到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同时,大力推行树葬、草坪葬、海葬等,倡导鲜花祭扫等文明祭奠方式。为预防森林火灾,公益性墓地要建设防火墙,开设隔离带。公益性墓地建设经费和散坟集中、外迁工作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范围。镇(街道)、村(居)要利用荒山脊地,划定固定山场建设公益性公墓,提倡骨灰集中埋葬。
四、切实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要按照每万亩林地建设1座固定瞭望台的标准,到2013年底前,在全市建设固定瞭望台177座(其中海滨林场、刘公岛林场各1座,荣成市37座,文登市46座,乳山市49座,环翠区19座,高区6座,经区7座,工业新区11座)。2011年,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和环翠区要完成瞭望台建设任务的30%以上;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要完成建设任务的50%以上。要加密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点,环翠区、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要确保2011年完成;荣成市、文登市和乳山市要确保2012年完成;到2013年,全市重点林区视频监控率要达到80%以上,实现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联网。要按照每5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推广GPS护林员动态管理技术,提高对护林员的监管水平。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护林人员工资待遇。环翠区、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护林员配备工作要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荣成市、文登市和乳山市要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