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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是坚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新能源替代相结合。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注重开发和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以海上风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光热利用、生物质能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力度。
  四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策导向相结合。根据国家和市里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业配套支撑体系建设,降低节能减碳交易成本。同时加快建立完善能源及碳排放统计、监测、计量和核查工作体系,加强节能宣传和政策扶持导向,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营造有利于全社会节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浦东新区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明显下降;工业、商业、旅游等主要用能领域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比较完善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培育一批节能服务企业,初步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
  到2015年的具体目标是: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2015年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到0.23吨标准煤/万元左右,比2010年下降18%以上(平均每年需下降约3.9%左右)。
  -主要用能领域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不低于20%;商业旅游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不低于10%,交通运输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不低于15%;教育系统生均能耗下降率不低于8%,卫生系统床日能耗量下降率不低于8%,区级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不低于8%。
  -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考核口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13万吨标准煤以内。“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年增长4.3%左右。
  表二
  “十二五”浦东新区及各领域节能目标
领 域牵头责任部门指标名称规划目标指标性质“十一五”末指标水平
全 区浦东新区节能降耗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18%约束性0.282吨标准煤/万元
“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813万吨标准煤指导性659.06万吨标准煤
工 业新区经信委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20%约束性0.432吨标准煤/万元
商业旅游新区商务委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10%约束性0.155吨标准煤/万元
交通运输业新区建交委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15%约束性0.729吨标准煤/万元
公共机构教 育新区教育局生均能耗下降率8%约束性待定
卫 生新区卫生局床日能耗量下降率8%约束性待定
机关单位新区机管局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8%约束性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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