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目标均为新区考核口径。其中①工业为除中央及市属工业集团以外的其他工业企业;②商业为除市属商业集团以外的其他商业企业;③旅游为除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外的其他宾馆:④教育为新区中学(市教委直属中学除外)、小学、幼儿园;⑤卫生机构为区属以下及其他医疗机构;旅游饭店为一星、二星旅游饭店;⑥交通运输为除市考核统计口径外的水运、管道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及其他寄递服务业企业;⑦机关单位为区级及以下其他公共机构。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面对“十二五”期间新区节能工作的新要求,能源和环境的新压力,为有效推进节能降耗战略的顺利实施,“十二五”期间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工业节能
一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市里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企业名单。分步骤、有计划重点推进高耗能、危化、印染及零星工业点搬迁等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加大石化、建材、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等高载能行业控制力度,总体发展规模予以调整压缩。“十二五”期间完成重点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项目500项,实现节能量30-35万吨标准煤。着力推进重点区域专项调整,按照市里统一要求,重点推进环境治理区域、人口密集区以及规划产业区块外存量工业用地的布局调整。
二是加快实施工业节能重点工程和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电机、变频传动装置、先进电加热工艺和产品、输配电设备等措施,推进重点用电企业用电系统节电工程。全面推进新区1500台工业锅炉扩大使用洁净煤技术、清洁能源替代、烟气余热回收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清洁生产试点和审核力度,建立企业微循环产业链。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节能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鼓励纳入新区考核的重点耗能企业深挖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十二五”期间完成工业节能技改项目250项,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
三是加强工业节能管理。继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重点开展对标管理、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的能效监测和节能执法。推进30家重点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组织新区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电能平衡测试。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进一步加大高耗能企业让电调休和轮休力度。
(二)建筑节能
一是全面实施新建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新建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其中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本市新出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建筑节能改造机制,“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屋面、外墙、外窗、遮阳和空调、照明等单项或多项节能措施的)面积320万平方米。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十二五”绿色建筑推进总体部署,积极推动新区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并通过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太阳能光伏和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建6层以下住宅和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建7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逐步有序的推进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