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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一是促进太阳、风、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利用临港有利区位优势和资源,大力推进海上和滩涂风电场的建设;结合城市居住、成片开发区和公共建筑建设与改造,逐步实施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张江高科技园区(集电港)等新能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分布式能源工作。加大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园区配备冷、热、电三联供、水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推广能源中心技术,加快推进张江中区能源中心、临港新城主城区海水源区域能源站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供能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对于发展分布式供能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生产电力、热力的企业,给予政策鼓励。
  三是推进浦东智能能源网试点。积极推进浦东智能能源网的运营框架设计、技术标准研究探索和体制政策突破探索,以张江高科园区为试点,完善示范城区的电力、水务、热力、燃气等网络智能化改造与实现,并将这些资源捆绑为整体资源,形成智能互动能源网。
  (七)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强与全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衔接,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支撑新区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服务和工程服务体系。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训,强化企业意识,积极组织协调合同能源管理所涉及的有关各方加强沟通和合作,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是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健全有利于节能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帮助节能服务业克服进入市场的资金障碍、信息障碍、人才障碍,大力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业发展。同时依托南汇工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化基地,推进新能源服务产业的配套发展。
  三是培育发展低碳服务业。依托新区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区位、政策优势,推进碳交易试点,抢占碳金融产业链高端位置。结合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开展,大力培育发展低碳认证、碳核查等服务业,积极扶持一批第三方机构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减排量核查。
  (八)循环经济试点和低碳发展实践
  一是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为抓手,积极推进金桥、张江等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镇、街道、开发区城市垃圾收集系统,推进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依托新金桥电子废弃物回收平台,积极推进新区工业废弃物回收产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联动发展。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再制造业和静脉产业链。
  二是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工作。加强建立能耗统计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在目标期碳排放和能效水平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金桥出口加工区至2020年,基本实现从末端产品制造向源头绿色产品、低碳产品、创意产品转移,从区域高端向世界高端转移,建成低碳制造特征显著的产业和技术体系。临港新城主城区到2020年,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达到世界先进领先城市的水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20%,成为低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领军者。
  表三
  “十二五”重点节能工程 (单位: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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