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11〕6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我市顺利通过了由住建部(原为建设部,下同)、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国家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2007年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城市”。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40号)及《关于2011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城水函〔2011〕26号)对节水型城市每四年进行一次复查的精神,今年我市将迎来国家节水型城市专家考核组对我市节水城市复查验收。为切实加强我市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总体目标的实现,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桂林市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蒋炳穗 副市长
副组长:樊伊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绍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桂忠 市水利局局长
赵仲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