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解决农村群众看书难问题。根据国家部署,到2010年,全市建设完善农家书屋达到688家;到2011年,全市建设完善农家书屋达到1027家。
--初步解决群众看电影难问题。到2010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到2011年,全面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群众体育健身难问题得到改善。到2011年,全市所有街道建有1个以上的健身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要向社会开放,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2)实现措施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采用地面无线、直播卫星和有线网络等方式,扩大对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
--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立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制度。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改革。
--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相结合,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继续建设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服务网,以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
--推进乡镇农民健身工程,确保公共体育服务延伸覆盖到全市农村。
――加强城市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健身、体质测试,逐步推进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覆盖。
--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强化对基层农村体育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基层农村体育的范围。
2、第二阶段:2012-2015年
(1)阶段目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确保城乡群众能够免费享受各种公益性文化服务。全面完成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基层体育设施网络。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公共体育服务基本覆盖全市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2)实现措施。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分步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争取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家书屋基本覆盖每个行政村。继续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体育方面,在进一步完善体育投入机制的同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体育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完成全市乡镇农民健身工程的建设。
3、第三阶段:2016-2017年
(1)阶段目标。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增加广播电视、电影、图书、报刊、演艺节目、文化培训等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益。全面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努力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区域和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体育服务新格局。
(2)实现措施。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高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能力,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经费保障水平,将公共体育建设资金重点向乡镇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全民健身指导站以及服务城乡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全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和群众体育竞赛体系。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和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形成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欣赏、参与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形成完善的现代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2)实现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以网络化和信息化为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水平。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充足的体育资源、便民利民的政策和服务措施,满足群众多方面体育需求。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体育服务制度。
六、公共交通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施措施
(一)建设目标
到2014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公共交通客运比重,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初步建立相对完整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到2017年,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建成航空、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与城乡道路相衔接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惠及城乡、全民共享的安全、便捷、经济、可靠的多层次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二)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4年
(1)阶段目标
--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到2014年,全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8标台;市中心区域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各县级城区达到15%以上;城市公交承运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中心城区站点覆盖率大于60%,公交车供需比例提高到70%以上。
--全市在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任务的基础上。分期对低等级公路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系,确保农村公路正常通行。
--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到2011年,全面实现镇级有站、村级有亭和有通客运班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100%的目标(即3个100%)。初步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
(2)实现措施
--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行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设施建设优先、使用路权优先和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优先。中心区域实现以大容量公交车为主体、基本覆盖全部城区的公交系统。逐步提高各县城的公交覆盖率。优先发展以大容量快速交通运输为骨干、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调整客运价格,保持公共交通低票价优势,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的改造升级工作。通过政府投入、村企共建、村民义工投入等方式,继续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推动市区周边县、乡镇的短途公路客运班车向公交化模式运行转变。
--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客运站场投入机制,加大农村站场建设力度,根据经济发展需求,逐步对低等级站场进行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完成中心城市周边农村线路公交化改造。
--制定完善的公共出行信息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市民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和全省公交一卡通对接,进一步扩展市民卡的应用范围。
2、第二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建成市区及各县级城区至潮汕机场、厦深高铁站的轨道交通基本网络,运送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建成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相衔接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农村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
(2)实现措施。完善公共交通投入机制,保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继续加大新农村公路建设力度。重点扶持农村的村镇(乡)之间、镇(乡)镇之间的短途客运交通,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
3、第三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建成连接汕头、潮州、揭阳城际轨道交通线路,构筑环粤东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的主轴。基本建成安全、通畅、便捷、经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和普遍服务的揭阳市中心区域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实现市至县“1小时生活圈”。
(2)实现措施。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全面应用;建立较完善的综合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城市公交、出租、公路客运、城际轨道、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实现无缝衔接。继续加大新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七、生活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施措施
(一)建设目标
到2011年,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使应该得到社会救助的人都能享受相关的待遇或服务。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普遍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14年,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城乡统筹的生活保障体系。到2017年,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逐步提高均等化程度。到2020年,建立适合揭阳市情、覆盖城乡全体困难群众、接近或处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全省均等化程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基本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二)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1)阶段目标
--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到2011年,欠发达地区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
--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的保障标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使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全市实现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统一,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省级调剂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省级养老保险统筹模式。加快实行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全市统筹水平;建立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在试点范围内基本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到2011年,在试点范围内基本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实现措施
--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各种救助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
--加大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
--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工作,核算各地视同缴费帐户金额,分清财政责任。建立财政、国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和充实机制,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省的部署,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保障养老金水平较低人群的基本权益。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以45周岁以上农民作为重点参保人群。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提高低保、五保对象生活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生活保障体系。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施保,以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建立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以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实现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到2014年,全市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
(2)实现措施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形成,所有需要保障的人群都纳入保障范围内,实现全市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城乡居民生活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切实提高低保、五保对象生活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生活保障体系。在建立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将目标转向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逐步提高均等化程度。完善多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障水平。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将目标转向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提高均等化程度。到2017年,全市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
(2)实现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分地区确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未达到该标准的各类人群提供补助待遇。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城乡居民生活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活保障均等化程度,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向高水平发展。到2020年,全市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2)实现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适度提高生活保障标准,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同时落实好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全面衔接和全市统一。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体系,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做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八、住房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施措施
(一)建设目标
到2011年,建设保障性住房4575套,基本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探索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房屋租赁政策,完成全市特困农户危房改造8183户。到2014年,建设保障性住房20000套,全面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健全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稳步扩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全面实行农房保险。到2017年,建设保障性住房15000套,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的城镇户籍家庭,基本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探索政府对农村特殊人群提供房屋居住或救助安置政策。到2020年,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建设保障性住房1万套,力争规划期末保障30%的城镇户籍家庭,并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基本完成农村特困户(含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1)阶段目标
--建设保障性住房4575套,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试行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完成全市特困农户危房改造5183户,惠及农村特困人口约24969人。
--扶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1条村、34户、260人实行搬迁安置。
--试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全市农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建立农村住房保障的长效机制。
(2)实现措施
--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
--以实物配租为主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
--通过融资支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力度。鼓励各地统一建房,集中安置,解决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5183户、24969人的危房改造。
--试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基本将全市农民住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逐步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住房保障覆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健全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大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
(2)实现措施
--建设保障性住房20000套、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全面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障住房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出资建设保障性住房。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依据财力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解决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5186户、22420人的危房改造。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建设保障性住房15000套,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覆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健全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为主、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
(2)实现措施
--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
--继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探索政府对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房(含泥砖、茅草房)的老、孤、寡、残人群的救助安置政策,建立相关制度。
--扶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2条村、125户、562人实行搬迁安置。解决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5505户、30098人的危房改造。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0套,50万平方米,住房保障力争覆盖到30%的城镇户籍家庭。基本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完成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农村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房(含泥砖、茅草房)的老、孤、寡、残人群得到妥善安置。
(2)实现措施
--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适当提高住房保障标准。
--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机制,提高配套政策的可操作性。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开展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工作。
--由政府出资,结合生活保障均等化,通过救助安置制度或建设公寓房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困难人群居住问题。
--扶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2条村、135户、607人实行搬迁安置。解决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5306户、28098人的危房改造。
九、就业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施措施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底,完善市、县(市、区)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11年完善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服务机构组成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到2011年,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着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到2014年,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及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以及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到2017年,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推动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建立职业技能开发评价和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到2020年,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区域间公共就业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城乡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和各类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权利的公平化,实现全市各类劳动者和谐就业。
(二)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1)阶段目标
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制度,着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基本普惠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和创业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全市的技能培训和人才储备提升计划,建立就业服务相关数据收集和发布制度,构建服务全市的公共就业信息共享机制。
--公共就业服务基本覆盖城乡。到2011年,100%的县(市、区)、100%的街(镇)和65%的社区(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到2011年,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超过85%,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创业成功率较高。到2011年,在每年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中,力争培训合格率达到80%,创业成功率达到30 %。
--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服务。到2011年,每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5万人次。
(2)实现措施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场地和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公共服务机构基本覆盖城乡。
--构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普惠制度,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和储备计划,实施技工教育倍增计划;开发适应产业调整升级的职业培训标准,开发适应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工种。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联网。
--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力争每年扶持3000名城乡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合格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左右。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大多数城乡。到2014年,100%的县(市、区)、100%的街(镇)和75%的社区(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巩固普惠城乡劳动者的各项制度及成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及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
(2)实现措施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继续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场地和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公共服务机构基本覆盖城乡。
--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
--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有就业愿望的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援助全覆盖。
--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公平服务。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有创业意愿和潜能的不同类型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推进全民创业。
--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制度,健全适应经济发展的职业培训标准体系,定期分析人力资源培训与配置信息,力争使全市劳动力接受一次技能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大部分城乡。到2017年,100%的县(市、区)、100%的街(镇)和85%的社区(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利用揭阳市就业服务网、人力资源市场网和远程见工系统,建立自助式服务平台;推动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推动就业服务信息跨区域共享,建立职业技能开发评价和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2)实现措施
--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场地和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确保服务体系覆盖大部分城乡。
--提高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将更多服务交由市场主体完成。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分析预测发布制度,构建以行业为依托的人力资源预测预警机制,引导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培训,构建覆盖全体劳动者的全民创业服务体系。
--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发适用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种,搭建公共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辅助软件和课件,扩大远程培训学习规模。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决策监督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全面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公共体系,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发布、远程职业培训平台、职业培训标准规划、创业服务体系等公共平台,让全体劳动者享受公共服务。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覆盖所有城乡。到2020年,100%的县(市、区)、100%的街(镇)和90%的社区(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全面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城乡及区域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均等化,实现全市各类劳动者和谐充分就业。就业援助服务更加精细化。
(2)实现措施
--强势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确保服务体系覆盖所有城乡。
--完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内通过揭阳市就业服务网、人力资源市场网和远程见工系统信息共享,使劳动者可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
--统一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确保就业困难地区和群体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十、医疗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施措施
(一)建设目标
2010年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统一政策标准,初步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95%以上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7年,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
(二)阶段目标及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1)阶段目标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95%以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普及性明显提高,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95%以上。重点解决困难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到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5.6%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达到95%以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
--在全市普遍建立比较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
(2)实现措施
--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调整提高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水平,强化医疗保险保障功能。
--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整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管理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使广大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并享受到安全、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实现措施
--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社会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有效衔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使广大困难居民能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医疗保险信息化服务工作,开发医疗保险服务软件,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工作,简化审核流程,缩小办结期限,使广大城乡居民的医疗待遇及时得到发放。
3、第三阶段:2015年-2017年
(1)阶段目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建立健全社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法制化进程。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7%以上。
(2)实现措施
--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上年度统筹基金支出情况,调整医疗保险费。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试点。
--完善监管评估体系。加强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
4、第四阶段:2018年-2020年
(1)阶段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9%以上。
(2)实现措施
深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在全市铺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缩小城乡居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差距;完善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药品的采购制度,尽量降低医疗费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供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稳定可靠的财力来源保障,并与我市财力状况相适应。按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总体适度均衡的要求,到2020年实现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基本接近。预计2010年至2020年,全市共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1122亿元,年均增长17.86%。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每年均匀增长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区域经济,推进人口迁移等措施实现区域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均等的目标。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供求总体平衡
1、财力增长总体可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占财力的比重稳步提高。预计2010-2020年,揭阳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7.1%,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16.51%。到2020年,人均财政支出从2009年的1326.07元达到6340.21元,年均增长15.29%;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从2009年的563元增加到3056.27元,年均增长16.62%。
2、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稳步提高。按照保民生、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要求,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安排,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从2009年的42.46 %提高到2020年的48.2%。
(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均衡
1、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的初步均衡。通过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市县财政收入,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适当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不断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2、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区域均等化最终目标。在现行体制框架下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研究创新机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积极实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实施人口迁移政策等,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具体措施包括:
--实施横向转移支付。按省政府《关于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号)精神,由珠海市点对点帮扶,提高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转出地进行对口项目协商,实现横向转移资金收入逐年有所提高,尽快摆脱我市落后面貌。
--实施人口迁移政策。引导和推动人口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缩小。在不考虑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条件下,通过实施人口迁移,达到2020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十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
(一)调整完善财政体制
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积极实施生态保护激励型财政机制,充分发挥激励导向和基本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充分运用和发挥对县级超额完成收入任务和插“红旗”评比先进的奖励效应,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财政发展,继续加大对所辖财力薄弱县级的帮扶力度,逐步提高基本财力保障水平。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将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基本支出,确保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乡)运转的基本财力需要,确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各地区财政能力均衡。落实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适度均等。配合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实施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层级的扁平化,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二)实施人口合理布局
揭阳既是农业大市,又是人口大市,全市常住588.3万人口,人口密度平均1122人/平方公里,其中普宁市人口204.72万人,人口密度1291人/平方公里,是全省仍至全国人口大县,榕城区人口密度4098人/平方公里,由此可见人口是制约揭阳市发展的潜在因素之一。所以调整和解决人口的合理布局,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人口的转移,既解决人口密集压力,又能减轻当地的就业承受力,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围,促进人口向城市或中心区域转移,支持和鼓励劳务输出,向发达地区转移,发展业务拓展就业门路,不断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合理的产业布局带动人口的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能和素质,增强在劳务市场的竞争力,稳步提高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加强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建立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公共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等的投入,建立流动人口居住保障、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取消对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户口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实现城乡体制对接,最终实现流动人口与当地社会的融合,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三)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揭市编办[2010]37号文精神,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使事业单位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降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逐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整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变“以钱养人、养机构”为“以钱养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委托、服务承包等多种方式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推进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建立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事业单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四)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和门槛,将是政府部门的改革方向和目标,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多种形式,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体制,将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探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政府行政承诺制度、听证制度、信息查询、咨询制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体现公众需求。
(五)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机制
通过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重要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制订出一些具体的考评指标和量化标准,形成定性指标和尺度,强化对公共部门的引导和约束,促进和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同时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干部升降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大胆、公开、透明,引入外部考评机制,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和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知情权,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进行评价,保障公众有参与的权利,形成多元化考评群体。按照导向性、整体性和客观性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涵盖范围及发展要求,结合整体考评和类别考评需要,根据实践探索的工作经验,逐步构建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广集人才,建立一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人员机制和完善的考评机制,充分反映政策实施和工作效果,凸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价在实际工作的作用。
附件:1、揭阳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2、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指标体系内涵及设置依据
3、揭阳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指标体系及目标
4、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5、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现行财政支付主体与责任
附件1:揭阳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 2010年指标值 | 2011年目标值 | 2012年目标值 | 2013年目标值 | 2014年目标值 | 2015年目标值 | 2016年目标值 | 2017年目标值 | 2018年目标值 | 2019年目标值 | 2020年目标值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 |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 | 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全市 | 22.44 | 13.75 | 39.44 | 12.50 | 24.90 | 43.79 | 13.00 | 14.86 | 44.51 | 13.50 | 15.26 | 45.20 | 14.00 | 15.60 | 45.83 | 14.50 | 15.81 | 46.36 | 15.00 | 16.17 | 46.83 | 15.50 | 16.54 | 47.25 | 16.00 | 16.76 | 47.56 | 16.00 | 16.78 | 47.88 | 16.00 | 16.78 | 48.20 |
东山区 | 17.76 | 26.80 | 36.68 | 18.00 | 35.11 | 42.00 | 18.50 | 18.78 | 42.10 | 18.50 | 18.78 | 42.20 | 18.50 | 18.78 | 42.30 | 18.50 | 18.78 | 42.40 | 18.50 | 18.78 | 42.50 | 18.50 | 18.78 | 42.60 | 18.50 | 18.78 | 42.70 | 18.50 | 18.78 | 42.80 | 18.50 | 18.78 | 42.90 |
试验区 | 25.96 | 25.60 | 39.68 | 20.00 | 27.02 | 42.00 | 20.50 | 20.78 | 42.10 | 20.50 | 20.78 | 42.20 | 20.50 | 20.78 | 42.30 | 20.50 | 20.78 | 42.40 | 20.50 | 20.78 | 42.50 | 20.50 | 20.78 | 42.60 | 20.50 | 20.78 | 42.70 | 20.50 | 20.78 | 42.80 | 20.50 | 20.78 | 42.90 |
榕城区 | 16.90 | 9.05 | 38.74 | 17.00 | 28.36 | 42.50 | 17.50 | 17.77 | 42.60 | 17.50 | 17.77 | 42.70 | 17.50 | 17.77 | 42.80 | 17.50 | 17.77 | 42.90 | 17.50 | 17.77 | 43.00 | 17.50 | 17.77 | 43.10 | 17.50 | 17.77 | 43.20 | 17.50 | 17.77 | 43.30 | 17.50 | 17.77 | 43.40 |
揭东县 | 38.94 | 26.91 | 47.80 | 17.00 | 27.27 | 52.00 | 17.50 | 17.73 | 52.10 | 17.80 | 18.03 | 52.20 | 18.00 | 18.23 | 52.30 | 18.00 | 18.23 | 52.40 | 18.20 | 18.43 | 52.50 | 18.50 | 18.72 | 52.60 | 18.50 | 18.72 | 52.70 | 18.50 | 18.72 | 52.80 | 18.50 | 18.72 | 52.90 |
揭西县 | 12.75 | 21.23 | 52.84 | 14.00 | 18.67 | 55.00 | 14.50 | 14.71 | 55.10 | 15.00 | 15.21 | 55.20 | 15.50 | 15.71 | 55.30 | 16.00 | 16.21 | 55.40 | 16.20 | 16.41 | 55.50 | 16.50 | 16.71 | 55.60 | 16.50 | 16.71 | 55.70 | 16.50 | 16.71 | 55.80 | 16.50 | 16.71 | 55.90 |
普宁市 | 4.72 | 7.88 | 50.75 | 13.00 | 18.00 | 53.00 | 13.50 | 13.71 | 53.10 | 14.00 | 14.21 | 53.20 | 14.20 | 14.63 | 53.40 | 14.50 | 14.71 | 53.50 | 14.80 | 15.01 | 53.60 | 15.00 | 15.21 | 53.70 | 15.00 | 15.21 | 53.80 | 15.00 | 15.21 | 53.90 | 15.00 | 15.21 | 54.00 |
惠来县 | 7.08 | 2.40 | 42.07 | 13.00 | 39.68 | 52.00 | 13.50 | 13.72 | 52.10 | 14.00 | 14.22 | 52.20 | 14.00 | 14.22 | 52.30 | 14.00 | 14.22 | 52.40 | 14.50 | 14.72 | 52.50 | 15.00 | 15.22 | 52.60 | 15.50 | 15.72 | 52.70 | 15.50 | 15.72 | 52.80 | 15.50 | 15.72 | 52.90 |
大南山侨区 | 27.43 | 10.00 | 29.41 | 12.49 | 60.67 | 42.00 | 12.51 | 12.76 | 42.10 | 13.00 | 13.26 | 42.20 | 13.50 | 13.76 | 42.30 | 13.99 | 14.27 | 42.40 | 14.99 | 15.28 | 42.50 | 15.50 | 15.77 | 42.60 | 16.00 | 16.27 | 42.70 | 16.50 | 16.77 | 42.80 | 17.00 | 17.27 | 42.90 |
普宁侨区 | -21.06 | 48.58 | 45.27 | 30.46 | 32.52 | 46.00 | 12.99 | 13.27 | 46.10 | 13.45 | 13.68 | 46.20 | 13.99 | 14.26 | 46.30 | 14.49 | 14.71 | 46.40 | 15.00 | 15.24 | 46.50 | 15.51 | 15.77 | 46.60 | 16.00 | 16.24 | 46.70 | 16.51 | 16.76 | 46.80 | 17.00 | 17.25 | 4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