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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综合保税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集装箱集拼中转是综保区依托和服务于集装箱枢纽海港和空港,提升国际海空运物流集散增值能力的关键功能。因现行航运政策、口岸监管体制和成本因素限制,目前集拼中转仍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枢纽港功能的一个短板。“十二五”期间要大力推进优化港口航线布局,增强外高桥和洋山两大集装箱港区的“同港效应”;贯通综合保税区与机场货栈间集装箱拆拼运作的流程环节,形成空运集装箱中转集拼的便捷模式;确实降低集装箱运输服务各环节成本,吸引更多的中转集拼专业代理企业入区开展业务;落实启运港退税政策,提高海铁联运和海空联运业务的便捷高效性,扩大进出口集拼中转箱货源;推动国际中转集装箱拆拼监管流程再造,创新有利于国际集装箱拆拼的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十二五”期末,综保区集装箱拆拼服务能力将达到每年近5-10万标准箱,大大提升上海枢纽港的口岸增值服务能力。
  3、探索发展离岸服务贸易功能
  以深化对外开放为动力,推进综保区贸易功能从货物贸易为主向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服务贸易并重发展的方式转变,为我国优化外贸结构发挥示范作用。在国际贸易结算外汇专用账户试点基础上,推进保税港区企业开设离岸账户政策落地。探索和争取在服务贸易开放、放宽外汇管理、税收机制等领域的先行先试。结合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吸引和拓展面向国际市场、“两头在外”的服务业态如研发外包、第三方数据服务、软件外包、呼叫中心等新型业务,创新培育以国际商品第三方维修、检测等为重点的技术先进型服务贸易业务模式。推动建立具有国际成本比较优势的离岸业务发展政策和配套环境,率先形成离岸金融、离岸再保险、离岸交易、离岸租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等以离岸运作为特色的服务贸易业务集聚区。
  4、推进集聚高端航运服务功能
  以深化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航运服务政策创新。大力推进飞机船舶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和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创新丰富SPV模式,拓展SPV境外客户资源,建立为租赁企业项目公司提供全流程、综合性、专业化服务的综保区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将SPV业务领域从飞机船舶拓展至大型海洋工程、成套重装备、轨道运输设备等租赁领域,快速做大SPV在国内市场的份额。探索建立以SPV为重点的资产证券化和转让交易平台,形成综保区融资租赁业务特区和航运金融服务制高点。争取到“十二五”期末,综保区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总规模超过300亿元。全力推动中资国际船舶保税登记功能在综保区落地。推动建立“船舶特别登记制度”,形成国际船舶移籍回归的特殊平台环境。以保税船舶的集聚,引领航运服务链的形成和高端航运服务的集聚。积极争取综保区(或洋山保税港区)“准境外港地位”,在国际航运领域的某些方面享受视同境外港口的政策待遇,从而一揽子消除现行政策对“启运港退税”、国内出口货物集拼中转、“外轮沿海捎带”等业务和功能的制约。
  5、深化拓展展示交易功能
  重点是创新形成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机制,丰富进出口商品专业化展示交易平台。在期货保税交割模式试行基础上,推动建立期货商品净价(保税)交易平台,形成有色金属大宗商品集散平台。试行开展商品远期合约交易业务,增强我国大宗商品交易价格形成国际影响力。创新和拓展进口高档商品(如游艇等)、国际品牌消费品展示交易市场,提升进口商品交易市场辐射力。探索发展大宗商品和特殊商品的网络电子交易,引导建立机电、船舶、航空等专业商品国际化展示交易市场。“十二五”期末,形成交易层次更加丰富、综合性更强、辐射面更广的市场体系,形成融进出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分拨配送和物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市场交易服务功能。
  (三)推动区域联动,以联动发展促模式转型
  “三港三区”联动发展是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综保区要在现行三区统一管理、“市区联手”发展的成功机制下,为区域联动发展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深化探索,为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确立必要保障。将重点推进三个层面的联动发展。
  1、聚焦企业运作便利,深化落实区域发展联动
  综保区包括四大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在区位、发展阶段、监管模式、外汇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各具特点。“十二五”期间,要在“三区”的功能政策之间建立更加通畅有效的互补协同机制,力争打造形成“管理统一、开发互动、监管协调、政策共享”的发展格局。在综管委统一“三区”行政管理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工商、税务、公安等驻区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联动和统一。深化完善“三区”开发主体间的战略联盟与开发合作机制,在基础建设、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形成“三区”资源互补、利益共享格局。推进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企业经营资质平台,满足“三区”内任一地投资注册企业在其他两区拓展业务和开展经营活动的便利化需要,实行“三区”之间监管统筹和政策共享,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运作成本。协助市人大开展综保区统一立法,形成规范的联动体制和“三区”一体化管理的法律支撑保障。
  2、聚焦企业通关便利,深化推进“区港一体化”运作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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