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十二五”期间,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的要求,各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站。各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依托示范性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为老项目推广等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80%达到“五有一创”的标准,即,有50平米以上的老人文体、娱乐室内活动场所,有固定的室外老人健身场所,有老人文化活动组织,有固定的为老服务项目,有较为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积极创建能够提供午餐配送、保健康复、紧急救援等托老服务网点。大力推进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在每个行政村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站,着力解决农村留守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力争2011年20%的行政村建起“互助幸福院”, 2015年实现基本覆盖。重点项目:各街道办事处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2所,各县城镇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3所,全市力争建成70所以上,床位2000张以上;各行政村建起“互助幸福院”3600所,床位4万张。
  (三)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居家养老呼叫网络建设,力争2011年底实现主城区和各县城镇“一键通”呼叫系统的全覆盖,积极搭建各类企业进入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信息平台。2012年完成养老机构、为老志愿者服务、社区老年人信息等内容的数据库建设,开通公益服务热线“12349”信息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重点项目:居家养老“一键通”呼叫网络入网5万户,实现全市覆盖。
  (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到“十二五”末,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新增9000张,力争增加12万张。重点项目:新建300张床位以上的10所,100-300张床位的20所以上。
  (五)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新农合保障制度,尽可能地对老年人给予优惠和照顾,缓解贫困老年人医疗费支出。对全市90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纳入高龄补贴范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将80岁以上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