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行统一开会,分专题论证。审批项目同一阶段所涉及不同审批事项,需要进行技术审查和论证的,由厅行政审批协调小组确定牵头处室,实行统一开会,分专题论证,分别出具审查意见,以减少审批论证会议,提高审批效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涉及可研报告、水资源论证、涉河涉堤建筑物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事项,统一联合召开审查会,分专题论证,不再单独召开审查会。
4、涉河的线性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现阶段我省高等级公路和高速铁路正处于重要建设期,众多项目涉河涉水涉堤。根据水利流域性的特点,对这些线性项目实行联合审批,既能提高审批质量,减少这些线性项目对水利流域性的不利影响,又能减少审批的环节,节省审批的时间,更好地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今后,对涉河涉水的线性工程项目,涉及到跨设区市的,由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市县统一管理,统一论证,联合审批。
5、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所占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比重大,要进行精简和优化改革。取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前的咨询评估环节,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审查审批。水土保持设施施工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范围,取消水土保持设施施工的单独监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中的报告表,不论项目立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包括省级、市级立项的建设项目)。
6、根据实际,做好服务。根据此文件要求,已经下放到市县审核或审批的水利工程项目,涉及到建设用地等方面的体制制约,市县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要求我厅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或审批的,我厅认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四、加强水利建设前期工作
省委省政府一直来十分重视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水利建设项目多、摊子大、任务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治水理念,加强水资源管理,从传统的以供水管理为主,转向以需水管理为基础上来,把水利建设前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为加快水利建设提供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
1、加快水利发展规划的研究。要总结研究水利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需求,对正在实施的水利专项规划进行适时调整充实,使之更加完善。要深入研究水利发展阶段性的新特征,提出“十二五”水利发展的规划思路,把握水利发展的方向,确定水利建设的重点内容,抓好各项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水利建设项目库。省、市、县水利部门要抓紧开展并不断完善水利规划工作,更好地发挥水利规划对水利建设的指导作用,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