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广州市辖区内的马属动物疫病控制措施;协助建立、管理和推广从化无疫区动物防疫信息数据平台,负责无疫区信息的接受和汇总;负责落实马属动物疫病控制所需疫苗、马匹标记芯片、芯片识读器等物资的统一管理和发放;按照应急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开展从化无疫区马属动物疫病检测和技术攻关;指导和督促落实检疫、监督巡查和移动控制;落实无疫区兽医技术的国内外培训、学习、考察、交流。该所(中心)内设无疫区管理机构,负责上述从化无疫区管理相关工作。
从化市人民政府:从化市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无疫区管理工作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兽医、公安、交通、工商、城管、财政、计划、环保、林业等部门落实无疫区的管理工作。落实无疫区动物隔离检疫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设,完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隔离场、兽医实验室和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
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落实辖区内的免疫、监测采样、疫病监控等马属动物疫病控制措施;无疫区动物隔离检疫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日常工作;进出无疫区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及检疫管理工作;完善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虫媒治理和野鸟、野生动物防范;加强从化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和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建设。
根据无疫区管理的实际需要,从化市应设立1个无疫区管理常设机构,协调、组织及落实无疫区管理相关工作。
相关地级市和缓冲区各县(市、区)的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本计划落实辖区内有关从化无疫区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辖区内的免疫、监测采样、疫病监控等马属动物疫病控制措施;强化检疫、监督巡查和动物移动控制;定期更新马匹信息库辖区内马匹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动物疫情;定期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并做好归档。
相关地级市财政部门:根据控制计划的要求落实解决本辖区从化无疫区管理相关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广东省、相关地级市和缓冲区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所辖地区相关各级交通部门落实从化无疫区相关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管理、维护,协助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相关地级市和缓冲区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落实无疫区和生物安全通道内运输马属动物和易感动物车辆的监督工作,对未按规定在上述区域运输马属动物和易感动物的车辆进行监督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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