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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县(市、区)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县(市、区)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
工作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方案

  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是中央、省部署的一项硬性任务,2011年是中央和省要求五年内完成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任务的最后一年,各级编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政府机构改革问题整改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精神,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以上两项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关系着中央和省政策指示贯彻落实的成效,关系着政府的行政效能和自身形象。为确保两项工作有效推进,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2011年度目标制定工作的通知》(新政文〔2010〕215号)、市编委《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县(市、区)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新编〔2011〕4号)、市编委《关于转发〈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的通知》(新编〔2011〕1号)和省编办《关于新乡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反馈意见》要求,以及2011年8月1日市委书记李庆贵同志对省编办《反馈意见》“望抓紧整改,及时反馈”的批示,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标
  对各县(市)、区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任务、2011年8月15日之前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二、督查内容
  (一)领导重视情况:监督检查会议研究部署、领导批示等;
  (二)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目标任务是否分解,责任制是否建立等;
  (三)组织实施和协作配合情况: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情况;
  (四)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检查是否按照新编〔2011〕1号和新编〔2011〕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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