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选择服务提供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并以公开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机构。确定服务提供机构既要考虑项目费用,更要注重服务提供能力、服务素质及服务质量。

  (三)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实施购买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与服务提供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期限、内容、要求、资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后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服务提供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实施购买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要对服务提供机构的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和评估结论。同级财政据此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程序拨付资金。

  (五)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管理。逐步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服务对象对服务提供机构的服务效率、质量、态度的评价和意见,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提出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并作为该社会组织今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格的依据。

  五、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职责

  (一)市及县(市、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主体,负责制定购买服务的相关实施细则或方案,承担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水平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成本核算办法、资助标准。

  (二)市及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本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及时拨付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所需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参与制定购买服务项目的成本核算,会同主管部门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

  (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负责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要定期向服务购买方及有关部门报告;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及考核评估;按要求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

  六、保障措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