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规范党务与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机关和委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根据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确定党务公开的重点,加强指导,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类型、程序和形式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应最大限度进行公开,主要有以下方面: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文明单位建设规划及实施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措施落实,执行民主集中制,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推荐、选拔、转任及交流的程序和结果,干部年度考核的程序及结果,干部民主测评的结果,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