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要负责邀请100名以上客商参会;签约农产品加工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5个;做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整理、印制(中英文对照)、上报;布展室外农产品贸易展位不得少于16个;布展特装展示展位不少于2个;做好客商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做好组织本地企业参会和项目签约的准备工作,会上签约项目不少于10个,并确保签约双方按时到场。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目标任务,根据职责现分工如下:
市农业局:负责与上级部门衔接沟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2个特装展示展位的设计、布展任务;负责16个室外农产品贸易展位的装饰、布展任务;负责组织农洽会会前宣传和会中的项目推介活动;负责协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室外展示贸易活动;负责我市农洽会的会务及会后的总结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邀请100名以上国内外客商参会;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签约活动,确保会上签约合作项目不少于10个,签约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5个;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整理、印制(中英文对照)、上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市畜牧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负责协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室外展示贸易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参会资金的筹备工作。
请市委宣传部安排我市新闻单位做好此次农洽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参加农洽会工作,配合市直部门做好筹备工作。组织国内外参会客商不少于10人;会上签约项目1-3个(每个项目签约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并确保有1个亿元以上项目);签约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1个,参加项目签约仪式的双方企业要按时到场;各县(市)要负责组织2家以上企业参加室外农产品贸易展示,各区要负责组织1家以上企业参加室外农产品贸易展示。
四、重点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要在2011年7月5日前,将参加室外农产品贸易展示的企业名单及企业基本信息上报至市筹委会办公室;7月19日前,将本地上会签约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英文对照)和邀请国内外参会客商名单及活动安排上报至市筹委会办公室;8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至市筹委会办公室;8月10日前,将参加评奖产品的样品和有关资料报市筹委会办公室,市筹委会办公室从我市参加此次农洽会的企业和产品中择优推荐至农洽会秘书处产品评奖组。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