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与央企的合作力度。深入推进与中航集团、中兵集团、中粮集团、中材集团、福田集团、中电集团、中科院、中国医药集团、中国高新投资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化集团、中海油新能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等央企战略合作,通过重大项目实施,推动产业突破发展,提升产业水平,打造未来产业竞争的新高地,努力建成央企集聚发展的示范区。
(二)加快八大产业招商推进步伐。抓紧研究出台生物与新医药、电池与电动车、电子信息、新型膜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特色装备、现代煤化工、制冷等八大产业招商行动计划,找准承接产业转移的结合点和突破口,以强力引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终端项目、高附加值项目为主攻方向,完善产业链条,发展壮大配套产业。以各类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努力打造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明确主攻方向,以大招商推动产业大转移。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优势,有重点地确定主攻方向,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承接,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要创新招商方式,实行专业招商、专题招商或“点对点”产业对接,研究采取资源整合、异地托管、项目共建、税收共享等多种方式,积极承接发达地区链式或集群式产业转移。境外重点承接香港、台湾、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境内重点承接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和环渤海地区的产业转移项目。
(四)提高承接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持承接转移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相结合,积极承接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国际知名企业,着力承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服务外包业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承接食品、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医药、机械和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项目落户门槛,运用土地价格、规划、环保、项目准入等手段,严禁引进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水平项目。在承接沿海企业整体搬迁时,鼓励企业同时更新技术、更新设备,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
(五)构建特色园区,打造一批环境优良的承接载体。依托全市28个产业集聚区,引导同类企业集中发展,发挥集群协同效应,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建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体制机制灵活、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园区,形成投资带动效应,使之成为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经济区。积极推行区中园开发模式,鼓励依托大企业、大项目开展以商招商,设立专业园区和特色园区。突出国别(地区)特色,集群式承接境外产业转移,办好境外在新投资区中园。加强产业集聚区基础配套建设,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聚集、带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中的载体作用。加快新乡口岸作业区建设步伐,积极申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或保税仓库)。
(六)创新开发模式,共建共享“飞地经济”。鼓励试行以行业协会或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模式,组建和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发公司,促进园区建设和管理市场化、企业化。探索与境内外商协会及沿海地区实力强、信誉好的经济实体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发展共建共享的“飞地经济”,实行税收分成,带动我市就业、技术进步和相关配套产业的兴起,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