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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许昌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意见的通知

  4.妥善解决城市公交改制遗留问题。在社会稳定工作组增设城市公交改制遗留问题处置专项工作组。由市维稳办主任任组长,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交通运输局各抽调1人组成;具体负责调查研究滁州扬子收购捷通公交的法律问题及扬子巴士股东之间股权、债权纠纷问题,提出解决扬子巴士问题的建议意见,研判公司化改造的后效应,预防和处理可能产生的新问题。

  5.做好公交集团筹备工作。在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公交集团筹备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体改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东方公交公司、扬子巴士公司和候选战略投资者各抽调1人组成;具体负责策划、组建公交集团,招募战略投资者,确定公交集团的股权结构、法人治理形式,办理公交集团的注册登记,研究公交集团成立初期的相关重大事宜。

  五、细化推进方案

  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8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的主要任务和成立公交集团的前期准备;重点是解除大部分车辆租赁合同,各方出资人对成立公交集团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至11月),许昌市公交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设机构,招聘职工;市交通运输局按法定程序授予城市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

  第三阶段(2011年12月底前),许昌市公交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正常运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化改造工作完成。

  六、落实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是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关键环节,市直相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围绕既定目标,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全力推进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一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努力争取原租赁承包、挂靠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为顺利推进公司化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妥善处理新公交集团公司与原经营者和个体车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公司化改造顺利推进。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维稳预案,落实应急运力,对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因素,按照预案及时予以处置,确保公司化改造和线路调整期间市区公交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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