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人员及时到岗到位,按照推进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方案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督查协调,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提请监察部门实施问责。
附件:
1.许昌公交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2.公司化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1
许昌公交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一、企业的名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和经营范围
(一)企业名称:许昌公交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交集团”。
(二)组织形式:《
公司法》规范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有制形式: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
(四)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城市公共客运,兼营车辆修理、汽车配件销售、车辆保险代理、驾校培训、车体广告、成品油供应、旅游客运、机会投资等。
二、公交集团的职能定位
(一)落实许昌市城市公交发展规划的实施主体。
(二)为市民提供优质客运服务的经营主体。
(三)承接政府扶持公交发展政策的资源平台。
(四)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公交事业的投融资平台。
三、公交集团的资产和债务
(一)资产:为全体出资人的出资,包括货币资金、公交类固定资产和公交、客运类企业的股权。
(二)债务:暂无负债,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资产状况,适当负债经营,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60%。
四、公交集团的股权结构设置
公交集团成立伊始,以全体股东出资形成的净资产约合1.4亿元人民币(待最终测算)。以股东的实际出资设置股权结构,其中:
(一)以财政用于建设公交场站的划拨用地的征地资金、对注入公交集团的资金、购置高档环保车辆的资金(或形成的固定资产)等作为出资参股;以后根据政府对公交事业的持续扶持,可陆续增资。具体金额待进行测算评估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