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局、文化局、民政局、气象局、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0.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2012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41.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42.加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积极修定《许昌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气象局负责落实。
43.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4.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市、县两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市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采取对口单招、校企联合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矿业、化工、安全工程等院校主体专业招生规模,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储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