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1.督促现有两家公交公司在6月30日前回购车辆,认购新公司出资额。

  2.聘请专家于7月1日前完成市区公交线路布局调整规划,9月底前对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减少公交线路绕行和公交运行时间。

  3.8月31日前,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确定经营班子,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招收司乘人员。

  4.12月31日前,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完成新公交公司的组建及工商登记,以新公司名义投入运营。

  5.7月底前完成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10月底前完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6.若因重大原因,公司化运营时间可适当顺延。

  (三)市场规范管理

  1.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按程序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建成立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具体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日常经营的监督管理。

  2.制定公交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各项制度,完善相应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负责对公司化改造后企业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3.组织开展对公交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

  4.组织开展对市区公交服务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及相应的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及补贴。

  5.加强对城市公交的行业监管,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发生危害运营安全,影响服务质量,或干扰、阻挠公交线路新增、调整、延伸及延时、转包、转让经营权等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是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关键环节,市直相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围绕既定目标,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全力推进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完成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任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