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三、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

  5、做好行政复议的申请接待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对外挂牌,配备接待人员,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并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簿》。

  6、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市政府法制办要定期通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受理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纠正。

  7、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始终做到依法审理、公正裁决,既要重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又要重视适当性审查;既要重视实体性问题的审查,又要重视程序性问题的审查。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该赔偿的要依法赔偿,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要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通过依法办案,以法审理,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坚决纠正其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8、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适时制定配套办法。积极探索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制度、证据制度、听证制度、简易程序办理制度、调解制度、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紧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保证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有据、审理有序、裁决合法。

  9、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要进行实地调查,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当事人的意见;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可以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要积极运用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