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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1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70号)精神,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特制定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原则,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围绕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承接产业转移和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为抓手,创新机制,示范引领,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实现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7万人,失业人员转岗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5000人,创业培训5000人,企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3万人。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2.4万人。

  三、主要工作

  (一)强力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的基础作用,调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区别不同专业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增强培训实力,提升培训质量。强力推进校企合作,开展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校企合作活动,组织引导技工院校加强与产业集聚区企业合作,实现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培养与就业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专业化、特色化职业技能培训,打造特色培训品牌。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上规模、上水平,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7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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