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周口市‘教体结合’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教体结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教体结合”中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教体结合”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把青少年体质健康和业余训练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为推进我市“教体结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政策措施
(一)改革和完善青少年竞赛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竞赛杠杆作用,建立新的充满活力,有利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在成果共用的原则下,建立健全我市青少年竞赛管理制度,依据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完善和学生需求情况,将适合中小学生参与、普及率较高的运动项目逐步纳入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不断扩大规模。各县市区每年要召开一届系列中小学生运动会,举办田径、篮球、乒乓球、武术等单项体育比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体育特色学校、体育特长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运动员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市教育、体育部门要共同组队参加省以上中学生运动会和全省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
(二)加强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工作。一是制定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鼓励本地重点初中、高中优先录取在省、市、县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文化分数,应按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文化分数线的70%的分数录取。非常优秀的体育人才,可以破格录取。二是对在各类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时适当加分。三是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5%;四是允许体育特长学校、体育特长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跨区域招收体育特长生。五是各县市区重点中学,应积极创造条件,结合我市重点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情况和本县所开展的重点体育项目,招收体育特长生,组建体育特色班或单项运动队。六是围绕市竞技体育重点项目,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各类学校开设田径、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武术等专项体育课。教育、体育部门要为学校开展业余训练提供教练员、场地和器材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