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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协和医院为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协和医院为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2〕33号)


北京协和医院: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11〕157号)精神,你院积极申报,我局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阅读了你院“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申报文书,听取了你院放射治疗科主任的陈述,并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严谨、认真、公平和公正的评估,你院以总分第一被确定为“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请你院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质控中心的相关工作。着手组建专家组,制定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并尽快建立健全质控中心工作制度及经费使用制度,在2012年3月中旬前,将质控中心人员组成和2012年度专家组成员名单、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我局。市卫生局将及时下拨质控中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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