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组织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以总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窗口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
出入境检验检疫窗口服务规范》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检务部门窗口建设规范化工作,提升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提升窗口形象。(牵头部门:通关处;配合部门:各业务处室、分支机构)
(四)集中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整治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1.组织出口手机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活动。抽取手机、手机电源适配器进行电磁兼容、电气安全等项目的检测,全面摸清手机通信产品质量状况;组织手机生产企业召开质量宣贯会,帮助手机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水平,严厉打击利用骗取的通关单出口伪劣手机的行为,确保出口手机质量安全。(牵头部门:机电处;配合部门:法制处、各分支机构、工业品中心)
12.开展公共安全设备质量大检查。对深圳辖区地铁设备、电梯、游乐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四类涉及公共安全的进口设备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保障公共设备的安全运行。(牵头部门:机电处;配合部门:各分支机构)
13.强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完善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流程,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工作;加大关检合作力度,积极落实与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的相关内容,杜绝环保不合格废料从深圳口岸进口。(牵头部门:化矿处;配合部门:各分支机构)
14.严厉打击进出口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食品中添加剂的检测;加强对出口食品中使用添加剂的备案管理和企业监督检查,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牵头部门:食检处;配合部门:各分支机构、食检中心)
15.做好应节食品的检验监督工作。加强对应节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各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加大应节食品的抽检比例,加强标签审核与检验;各辖区检验检疫机构要按照出口目的国的标准要求,加强对月饼等应节食品的检验监督。(牵头部门:食检处;配合部门:各分支机构、食检中心)
16.促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节能减排。根据深圳市政府发布的环保政策要求,组织有关分支机构、检验检疫协会及相关企业进行研讨,积极同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组织技术专家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进行现场指导,促进企业相关设备设施改造升级,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同时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牵头部门:植检处;配合部门: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