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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1年“质量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17.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检验检疫证书行为。继续加大与深圳警方合作力度,开展打击制售假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铲除伪劣产品流入国外市场的“合法外衣”。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紧紧抓住“制售”假检验检疫证书环节不放松,深入追踪调查假证的印刷源头与假证使用终端企业,即“抓中间,追两头”。(牵头部门:法制处;配合部门:分支机构)

  18.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专项活动。充分动员相关分支机构的检验监管资源,在深圳地区开展一次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专项行动。明显扩大管理体系行政监管覆盖面,加强获证出口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打击认证活动中的违规情况,提高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保证认证质量。重点实施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有效促进深圳地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牵头部门:认证处;配合部门:分支机构)

  19.开展出口食品备案企业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组织部分主任评审员,通过分支机构自查、现场座谈、抽查企业验证等方式,对皇岗局、蛇口局、文锦渡局等九个分支机构实施督查,进一步提升出口食品备案企业监管工作质量,确保辖区出口食品企业持续符合备案要求,保证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牵头部门:认证处;配合部门:分支机构)

  20.开展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质量月”期间,大力推进2011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根据深圳地区实际情况,以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进口箱包、危险化学品、进出口食品接触材料等作为重点商品,通过口岸抽查与市场采购相结合的取样方式,开展专项检测,及时了解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动态,促进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牵头部门:通关处;配合部门:各分支机构、化矿处、轻纺处、机电处、工业品中心、玩具中心)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质量月”活动是我局落实总局今年12字工作方针和促进“幸福广东”、“深圳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落实责任,做实活动内容,确保各项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

  (二)明确分工,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按照总局的总体要求和本方案的具体部署,结合自身业务情况细化活动任务,明确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要保证活动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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