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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二)审查公布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政府法制办要对本地区所属部门、单位拟保留、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合法、效能、便民的原则进行审查论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继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精干工作力量,切实将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点自查内容包括: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仍然实施许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许可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许可;应当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事项是否顺利交接;已取消和下放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保留的许可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县监察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适时进行检查。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许可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
  联系人:李庭辉、阿依努尔,联系电话:0994-4825003
  附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汇总表(样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适用依据

取消

下放层级管理

保 留

压缩许可时限

是否在政务中心办理

网上办理

备 注

已经确认

未经确认

原许可时限

现许可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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