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开展新
《统计法》“宣传月”活动。为保障新
《统计法》的顺利实施,国家统计局决定将今年12月作为新
《统计法》的“宣传月”,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省统计局将结合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掀起学习宣传新
《统计法》的高潮。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准备,全面筹划好宣传月的活动。各级司法、普法部门要结合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全省“法制宣传周”活动,加强指导,大力支持统计部门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确保这一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三、严格执行
《统计法》,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各级统计机构既是政府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者,又是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
《统计法》的贯彻执行中负有特殊的使命,承担着重大职责,必须带头遵守
《统计法》,严格依法履行职权,努力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一)修改、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我省也将启动《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各地要根据新
《统计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有关统计工作制度的修订、清理和完善工作。各地要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着力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统计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努力增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健全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涵盖统计数据采集、审核、传输、处理、评估、发布等各环节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控措施,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活动的观念,严格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完善审批程序,规范审批内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