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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3完善不合格食品责任追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其向社会承诺不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对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对监督检验产品不合格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等严重问题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的事故处理小组,落实“一把手”事故应急指挥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有序、高效、快速地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5建立执法联动反应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对重大的食品质量问题或案件,由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四)认真排查隐患,不断推进食品质量全程监管机制。

  集中监管力量和检查时间,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和集中治理,全力抓好基础建设,着力消除生产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1查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户,督促其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及检验报告、产品留样、问题食品处理、产品召回记录及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2查重点产品,建立重点检查和抽查制度。加大对假冒伪劣和问题较多的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检查和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和潜在安全隐患,特别是饮料和乳制品行业的食品质量隐患,做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有效预防、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的发生。

  3查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联合检查和报告制度。将具有区域性集中生产特点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地区,把生产加工集中度较高、质量安全风险大的食品加工业作为重点行业,防止出现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和联动,落实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的重点整治工作。

  (五)针对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点食品治理整治机制。

  1切实加强乳品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做好乳制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重新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成立乳品行业协会,加强乳制品行业自律。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进行严格的索证索票及三聚氰胺检验,确保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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