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现将《营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营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为主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坚持体育事业的公益性,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体育,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努力建设“和谐营口、健康营口”,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营口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
(一)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市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群众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51%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健全。健全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社区和行政村有指定人员负责全民健身工作。各市(县)区按规定设立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要大力发展社区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类民办非企业俱乐部。到2015年底,全市各级体育社团总数达到 100个以上。不断强化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以体育社团为主线,以健身站点为阵地,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覆盖广泛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