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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科学健身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努力构建包括健身组织、健身设施、健身指导、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体质测定为内容的六大服务体系,做到体育与教育结合,体育与文化卫生结合,体育与旅游结合,实现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探索依托社区医院、农村医疗点、体检中心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考核制度,市每年组织两期,各市(县)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要求学校体育教师、各级全民健身组织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每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00人,到2015年底,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数量达到4200人。逐步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设置。结合营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四)公共体育设施有较大发展。按照省政府对各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要求,逐步完善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好沿海、沿河、沿山、沿路健身带,拓展公园、广场的体育功能,建设一批适应青少年运动的专项体育场地。倾力打造全运会全民健身精品工程。完善以公园为中心,以广场为重点,以健身带为连接,以健身站点为阵地,辐射城乡的全民健身场地布局。
  1.在市主城区、鲅鱼圈区和大石桥市各建设一个拥有“一场三馆”的奥体中心或体育中心。在北海新区规划建设一个不小于1万平方米的市级全民健身中心。
  2.每个市(县)区建设一个具有国民体质监测功能的市民健身中心(或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
  3.每个乡镇建设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广场,有条件的要安装照明设施。
  4.每个街道建有一个15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广场或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体育活动场所。
  5.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行政村完成建设任务。
  6.拓展各类公园、广场的体育功能。在所有公园内开辟配备专项体育设施的健身活动功能区。增设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完善公共体育场所健身器材,城区公共体育用地达到健身器材全覆盖。
  7.建设“七河五山”体育公园。“七河”即市区辽河、民兴河,鲅鱼圈区沙河、红海河、二道河、熊岳河,盖州市大清河。“七河”要逐步建成沿河健身带。“五山”即鲅鱼圈区碧霞山、青龙山,盖州市小房山、北海鹤阳山,大石桥市蟠龙山。“五山”逐步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健身公园。依托“七河五山”山水等自然条件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健身步道、登山道等,安装健身路径和适应青少年运动的场地设施,建设成休闲、娱乐、健身一体的健身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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