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贷款审查小组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贷款审查小组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金融机构:

  根据自治区《关于研究“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金融信贷支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1〕108号)精神,为顺利发放自治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贷款资金,满足“两居”工程建设的有效信贷需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贷款审查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席文海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德平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普江     副县长
  陈延华     副县长
  买买提·吾斯曼 副县长
  努尔·阿西木  科技副县长
  成 员:林海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文杰     县监察局局长
  李仁勇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宏     县建设局局长
  马英成     县审计局局长
  熊 忻      中国人民银行焉耆支行行长
  黄 涛      中国工商银行焉耆支行行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