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贷款审查小组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金融机构:
根据自治区《关于研究“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金融信贷支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1〕108号)精神,为顺利发放自治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贷款资金,满足“两居”工程建设的有效信贷需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贷款审查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席文海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德平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普江 副县长
陈延华 副县长
买买提·吾斯曼 副县长
努尔·阿西木 科技副县长
成 员:林海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文杰 县监察局局长
李仁勇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宏 县建设局局长
马英成 县审计局局长
熊 忻 中国人民银行焉耆支行行长
黄 涛 中国工商银行焉耆支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