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上半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今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今年各乡镇(场)、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现时间已过半,为及时总结上半年度工作并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请各乡镇(场)、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自查,并于7月2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自查表及相关资料报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