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边查边改阶段(6月21日至7月31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结合实际建立高层和地下建筑台帐。7月31日前,对所有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全部检查一遍,力争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深入推进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三)重点攻坚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对存在自动消防设施故障、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的自查验收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攻坚整改。
(四)总结阶段(9月1日至15日)。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近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切实找准制约消防安全工作的症结,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予以解决,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事故,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到位。对不履行消防职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徇私枉法,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县广电局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隐患排查整治氛围。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普遍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火灾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