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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乡镇 (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县统一部署,把推行居住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认真落实试点工作必需的人、财、物,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场)必须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分子、协管员等社会力量,做好居住证试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和推行居住证工作重要意义,宣传户籍管理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措施,最大程度的取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三)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县综治办要将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年终考核。各乡镇 (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居住证推行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把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抓,防止工作出现死角,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全面开展,注重实效。各乡镇 (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科学合理选择信息采集点,提高覆盖率。通过开展居住证推广工作,努力夯实人口管理根基,为保障权益,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五)强化督导,确保质量。根据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安排,自治县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确保居住证推行质量。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走过场的,坚决要求返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纪检委、监察局及时严肃处理。自治县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 (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对完成工作任务快、质量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拉,严重影响推居工作正常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各乡镇 (场)、各单位实施方案、联络员、专兼职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和承诺的优惠政策、便民利民措施于6月6日前上报自治县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振伟 牛晓瑞
  联系电话:18999002353 6020122 602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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