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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经深入治理,全市共关闭相关污染企业10家、装置22个,其中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线)7家(条)、金属镁企业(生产线)2家(条)、制浆造纸企业1家;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明显削减,排放量由610.115毫克毒性当量下降为202毫克毒性当量。以2008年为基准年,2009年我市对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进行了更新调查,共调查企业13家、装置14个。排放源主要集中在水泥生产、废弃物焚烧、遗体火化行业,排放量分别为106.5毫克毒性当量、77.5毫克毒性当量、18毫克毒性当量,占比分别为52.72%、38.37%、8.91%。全市各县区均有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主要集中在山城区,排放量为151毫克毒性当量,占全市总排放量的74.75%。

  2.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现状

  根据调查情况,全市无《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受控杀虫剂生产企业,不存在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库存和废弃情况,不存在受控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问题。

  (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污染防治技术缺乏。二恶英污染控制方面,缺少成熟、有效的防治技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控制方面,评估、治理与修复技术积累薄弱,防治力量不足。

  2.管理体系尚待加强。现有环保技术规范中缺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的技术标准,缺少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的鉴别标准、风险评价标准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场地修复管理的相关技术导则以及监督管理体系等。环保部门和企业人员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认知程度和管理能力不高,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尚无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环境质量监测处于基本空白状态。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尚未全面启动,管理工作还不规范,而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十分广泛,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3.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仍停留在政府层面,公众参与意识不强,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治的强大合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及防控知识宣传不够,公众认知程度不高,多数群众不知道何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缺乏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的基本常识。

  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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